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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NULL INTERACTIVE CO., LTD. 「個人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

NULL INTERACTIVE CO., LTD. (以下簡稱樂意傳播)為保障您個人資料之安全性,特針對您個人的隱私權擬定「個人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

(Privacy Policy,下簡稱隱私權政策),讓您瞭解樂意傳播對於您的隱私權之尊重與保護,並告訴您有關您個人資料之相關資訊。

 

●適用範圍:

樂意傳播「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您在樂意傳播網站內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遞以及保護措施。但不適用於經樂意傳播網站而連結至第三人經營的網站或網頁。

 

●資料收集之目的及類別:

根據樂意傳播所提供不同服務目的,可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及情形如下:

(一)加入會員

             當您申請加入會員時,您將會被要求填寫一份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電話、電子信箱等相關必要資料,成為會員後,您將會獲得一個會員的帳號與密碼,並由本組帳號、密碼登入使用會員的各項服務。

(二)線上交易

             如您選擇使用線上交易服務,將會依照你提出的線上交易形態,蒐集您所填寫的訂單相關資料,以確保您完成付款、儲值或物流等消費服務。

(三)線上活動

             您若因參加樂意傳播舉辦之線上活動或網路調查而登入會員帳號與密碼時,關於您個人資料將直接由會員資料庫提供。惟若該項活動仍需您配合補充相關資料時,請詳細登錄所需之資料。惟該此補充資料,亦一併受到隱私權政策之保護。

(四)瀏覽網頁

             當您於樂意傳播站內或其附屬網站中瀏覽或查詢時,樂意傳播伺服器將自動紀錄您使用連線之IP位置、時間及瀏覽相關記錄。這些資料僅供作流量統計分析及網路服務優化,以便於改善樂意傳播的服務品質,這些資料僅作為總量上的分析,不會和特定個人相連繫。

(五)其他

             除了您直接提供的個人資料之外,您也可能在樂意傳播合作廠商處主動提供個人資料,並在您同意或為履行契約目的前提下,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樂意傳播。這些資料只會在您同意或為履行契約的服務範圍內利用及處理,不會用於其他用途。

 

●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利用期間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於你使用樂意傳播網站內與其所附屬網站服務完畢或至您提出停止使用之請求為止。

(二)利用地區

             台灣地區及提供樂意傳播網站內與其所附屬網站服務之地區。

(三)利用對象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僅供你同意之服務目的及樂意傳播內部在相關連之範圍內使用,不會任意將您提供的個人資料轉供其他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但基於履行契約目的,將提供相關資料予合作廠商,以完成履行契約義務。

(四)利用方式

             會員資料

您在加入會員時所填寫的資料,樂意傳播將會進行手機及e-mail驗證,並作為分析您個人在站上與消費行為,以作為將來提供會員所需之詳盡資料以及作為設計會員活動時之依據。

2.線上交易

如您選擇使用線上交易服務,將會依照你提出的線上交易形態,蒐集您所填寫的訂單相關資料,以確保您完成付款、儲值或物流等消費服務。

3. 回覆客戶之詢問

針對您透過線上回報、電子郵件、郵件、傳真、簡訊、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本公司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4.線上活動及調查

您若因參加樂意傳播舉辦之線上活動或網路調查所留下的個人資料,僅供該次活動或調查使用。這些資料將於活動或調查結束後銷毀。

5.統計與分析

樂意傳播針對您加入會員時所填寫的資料,以及站內瀏覽時伺服器所產生的紀錄,將不定期進行總體會員行為分析與統計,不會針對個人行為進行分析。

6.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

附隨於上述 1. 至 5. 之利用方式而為本公司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Cookie:

「Cookie」是一種小小的記錄軟體,當您拜訪設有「Cookies」裝置的網站時,該網站的Server便會自動送出「Cookies」至您的電腦中。「Cookies」的功能是,幫助網站區別到訪者的身份,記錄並儲存到訪者的使用習慣或選擇等等...,並且擷取到訪者的IP位址。一般採會員制的網站,會利用「Cookies」來儲存使用者的ID名稱與密碼、個人網頁、並記錄到訪者所參觀過的網頁等,好為每位會員建立一份上網參觀或購物的歷史清單。但網站並不能利用「Cookies」修改任何到訪者本身的電腦內容。在此提醒您,大部分的瀏覽器會自動接受「Cookies」的儲存,然而您若不願於瀏覽過的網站上留下記錄,現有多數瀏覽器的設計均允許您變更「Cookies」功能。若您關閉瀏覽器的「Cookies」功能,仍能閱讀樂意傳播網頁的內容;但若您是會員,使用Cookies將對您在拜訪樂意傳播時增加許多使用上的便利;換句話說,若您關閉「Cookies」的功能,則往後您每次拜訪樂意傳播時我們將無法認出您來,可能便因此失去提供您更多貼心服務的機會。

 

●您得行使的權利及方式:

(一)您就您的個人資料得向樂意傳播以書面請求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二)權利限制

             以上權利,若因您不符合樂意傳播申請程序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會受到限制。

(三)酌收費用

             若您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樂意傳播查詢、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時,樂意傳播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四)權利行使之方式

             上開權利之申請,應填具申請文件,樂意傳播得向您請求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出具委任書,且提供本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若您無法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您權益之影響:

若您無法提供完整且確實的個人資料,將影響樂意傳播和您的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身份驗證或處理消費、交易或客訴問題。建議您應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及隨時更新。若因您未提供完整且確實個人資料,造成對您及第三人發生損害時,您應負擔一切責任,如造成樂意傳播的損失時,樂意傳播有權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個人資料安全維護:

關於您的個人資料檔案,樂意傳播將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並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措施,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隱私權政策的修改:

樂意傳播有權自行修訂隱私權政策,相關修正規定將會公告於本網站,請您密切注意以保障個人權益。當您於隱私權政策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樂意傳播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隱私權政策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樂意傳播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

服務條款
為保障會員(以下簡稱甲方)使用樂意傳播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提供之「XXXX」(以下 簡稱本遊戲)線上遊戲服務的相關權益,請於註冊登記使用本遊戲之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另外,由於此處之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甲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

本契約立書人

Nullinteractive會員(會員個人資料請於註冊頁面填寫),以下簡稱「甲方」 Nullinteractive., Ltd.,代表人:梁敏永、公司電話+82 70-8670-0143、地址:401, 647, Seolleung-ro,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網址:https://nullinteractive.wixsite.com/home信箱:nullinteractive@naver.com、公司統編:53773813,以下簡稱「乙方」

就乙方所提供的網站以及乙方現在正在提供和將來可能向甲方提供的網路相關服務和手機遊戲服務,所訂立的契約。 

為保障甲方的權益,請在註冊成為會員並使用乙方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之前,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所有內容,一旦甲方勾選「同意服務/隱私條款」,即推定甲方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乙方服務的年齡要求,並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如甲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甲方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成為會員;如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

 

第一條   契約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及手機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書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二條   契約內容

以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遊戲管理規則。

前項契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1.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2.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遊戲點數:係指甲方依照乙方所定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4.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契約上之權利義務者。
5.遊戲歷程:係指自甲方登入本服務起至登出本服務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紀錄。
6.暫停遊戲權限(凍結):係指以限制登入遊戲網站或暫時限制遊戲帳號使用權利等方式,暫時禁止甲方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 本服務。
7.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8.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第四條   特種買賣消費者之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向乙方請求退費。

第五條   計費標準之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二小時。

第六條   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依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第七條所列之退費權利。 
4.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第七條   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甲方得於購買本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前項情形,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乙方依甲方之請求立即退費。

第八條   契約之生效

甲方於契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契約條款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即推定甲方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第九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及保管 

  1. 甲方於本服務註冊程序中應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經乙方遊戲網站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供甲方使用。 

  2. 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帳號對應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 

  3. 甲方應負帳號及密碼保管之責,不得將該組帳號及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屬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 

  4. 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 

  5. 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紀錄。 

  6. 契約非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註冊資料真實登錄義務

基於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時依註冊申請程序所提示之項目,登錄您本人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資料;當您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立即更新,以維持您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乙方應先通知更正個人資料,如因登載不實或未更正致身分無法驗正或乙方無法提供服務,甲方自負責任。

第十一條  金流付費平台服務

Nullinteractive所提供之「金流付費平台」,您所購買之快樂玩遊戲平台點數,可享受Nullinteractive平台下之特定相關服務。為保障您的交易安全,請使用合法、正當之方式進行相關服務儲值,若您使用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儲值」或使用其他相關服務,Nullinteractive有終止您本服務之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第十二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檢視IP位置是否為甲方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方式查證確認後,乙方得暫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150元,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五條  電磁紀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支配之權利。

第十六條  隱私權保護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相關規定請參閱隱私條款。

第十七條  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十八條  連線品質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第十九條  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抵觸本契約之規定。
2.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契約上權利。但乙方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一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1. 在遊戲有鬧場之行為者

  2. 於遊戲中以現金或任何有價物品買賣、交易帳號、遊戲道具之行為者。

  3. 創造含有現金交易、帳號代玩收費、電話號碼、特定地名、相關聯絡方式或商業性網站廣告意圖的暱稱等明顯資訊或暗示性內容。

  4. 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者。

  5. 凡不當名稱 ( 含影射他人的ID、以其他字碼輸入造成名稱無法辨識者 ),或假冒官方人員。

  6. 重複發言多次、惡意洗頻等侵犯大多數玩家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

第二十三條 契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遊戲網站首頁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契約變更之內容。
2.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契約之通知。

第二十四條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1.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4.帳號使用者名稱使用中文、數字以外字元致系統不正常運作。

5.使用者名稱使用涉及公然侮辱之不雅文字。

6.使用官方或類似名稱作為帳號使用人誤認為管理員。

7.冒用他人名義申請帳號

8.無行為能力人冒用法定代理人名義進行註冊、限制行為人力人假冒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註冊者。

9.不正當儲值,使用虛偽詐騙不正當之方式進行儲值。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智慧財產權

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個別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以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違者應自行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若甲方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發生情事,乙方在接獲司法機關之命令之後,得不經甲方同意即提供甲方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本契約亦立即終止。

第二十六條 送達

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錄之聯絡方式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登錄地址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地址為送達。

乙方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契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則之解釋及適用、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契約而生之事件如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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